海宁市公安局2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拟聘用对象公示
海宁市公安局2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工作已经完成。根据《海宁市公安局2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相关要求,对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陆春锋等84名拟聘用对象,现予以公示。
拟聘用对象如有问题,在公示期内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公安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1.3.31—2021.4.6)。
联系电话:0573-87631634。
海宁市公安局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推荐视频:
审 核:海宁市公安局政治处
点亮
是对我们最好的支持
作者/来源:海宁公安
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