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公告(音乐舞蹈学院、软件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21-02-08 01:06:21 |  访问:5283

根据工作需要,河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学院、软件学院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21年拟招录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硕士)6人,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位于豫北名城新乡市,北依巍巍太行,南濒滔滔黄河,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学校占地面积106.41万平方米,在岗教职工2700余人,各类学生5万余人。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支持高校、国家“111计划”建设高校、河南省第三所教育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四度蝉联全国文明单位(校园),综合排名始终保持在河南省高校前三名,校友会大学排行榜位列全国高校第107位。经过98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已经发展成为拥有25个学院、涵盖11大学科门类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二、组织领导

各用人单位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学科专业教授及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不得应聘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五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经学校人事处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和各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发布时间为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3月1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将河南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岗位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相关用人单位招聘报名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说明:邮件标题及附件请以“应聘岗位编号-姓名”的方式命名,附件内容应包括本人河南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岗位应聘报名表和相关支撑电子材料,例如:邮件标题为“1-张三-高校人才网”,附件材料名称为“1-张三-高校人才网”。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在人事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应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笔试,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学校,经学校审核后,在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用人方式和待遇

(一)用人方式

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录用,人员的档案委托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二)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参照执行事业编制同类人员工资、绩效等各项福利待遇。

(三)社会保险

聘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别承担)。

(四)技术职务

聘用期间由学校负责组织申报评定,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后,学校根据校内岗位状况和评审意见予以聘任。

(五)行政职务

聘用期间学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需要任用。

七、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发布的招聘岗位的后续招聘考核事宜将会于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校各用人单位官方网站主页发布,请及时关注,如因个人关注不及时,影响应聘,责任自负。

其他事宜,可来电咨询!

音乐舞蹈学院:谢世超0373-3329153

软件学院:阮宁1508312940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吴进善0373-3325934

人事处人事科:冯世立0373-3326201

校纪检监察部门:0373-3325862

附件:

1.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河南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岗位应聘报名表.xls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用人

单位

编号招聘专业人数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岗位

类型

用人单位

联系方式

音乐舞蹈学院1音乐与舞蹈学(打击乐、民族声乐演唱、古筝)21.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且为拥有博士授予权的高水平大学或国内知名专业音乐学院毕业,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普通高等教育学术型或专业艺术硕士研究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3.2021年7月1日之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国(境)外高校研究生毕业的,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要求:专业素养高,能够胜任舞台表演和高校专业课教学要求。

教学

科研

联系人:谢世超

电话:0373-3329153

13837390675

邮箱:xiesc90675@163.com

软件

学院

2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信息与通信工程;数学31.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且为拥有博士授予权的高水平大学毕业,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普通高等教育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3.2021年7月1日之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教学

科研

联系人:袁培燕

电话:15937348382

联系人:阮宁

电话:15083129405

邮箱:2017030@htu.edu.cn

国际合作与

交流处

3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11.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且为拥有博士授予权的高水平大学毕业,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3.2021年7月1日之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国(境)外高校研究生毕业的,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海外工作经历,中英文双语工作和跨文化沟通能力强。

管理

服务

联系人:吴进善

电话:0373-3325934

13598701787

邮箱:051109@htu.edu.cn

说明招聘专业名称说明:招聘专业标注“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属二级学科均属于招聘专业范围;招聘专业已具体至二级学科的,招聘专业范围仅限该二级学科专业;招聘专业含**相关专业的,同一个一级学科所属二级学科视为相关专业。
来源: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